竹府函〔2021〕119号
川主乡、杨家镇、庙坝镇、文星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竹县川主乡凤鸣社区”更名为“大竹县川主乡黄滩社区”;
二、“大竹县杨家镇新场社区”更名为“大竹县杨家镇人和社区”;
三、“大竹县庙坝镇双龙社区”更名为“大竹县庙坝镇牌坊社区”;
四、“大竹县庙坝镇古榕社区”更名为“大竹县庙坝镇姚市社区”;
五、“大竹县庙坝镇黑水村”更名为“大竹县庙坝镇欢喜坪村”;
六、“大竹县文星镇方斗杜家村”更名为“大竹县文星镇方斗村”;
七、“大竹县文星镇文星复兴村”更名为“大竹县文星镇文星村”;
八、“大竹县文星镇莲花大安村”更名为“大竹县文星镇莲花村”。
接此通知即日起,应用、书写均以本通知为准,凡不符合更名要求的印章、吊牌等应及时更正。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