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3327万元。执行中,因取消营业税、增值税县级留存比例调整,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29996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8%。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6160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增加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支出预算调整为522188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2.21%。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20025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9.56%,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1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2%,增长8.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665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47%,增长15.18%;非税收入636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5%,增长1.63%。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19809万元,增长11.90%;地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50187万元,增长15.0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60157万元,增长1.9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2218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2.21%。其中,重点支出:(1)教育支出102578万元,增长2.20 %;(2)科学技术支出5220万元,增长12.23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14万元,增长13.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27万元,增长9.86%;(5)医疗卫生支出70522万元,增长4.68 %;(6)农林水支出71391万元,增长3.10 %;(7)环境保护支出10352万元,增长1.7%。
3.收支平衡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153万元,加上:(1)返还性收入10067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9280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6135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000万元;(5)上年结余619万元;(6)调入资金220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562454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7367万元,置换债券支出22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万元,全年可用财力522730万元,财政支出数为522188万元,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542万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2500万元。执行中,政府加大了土地拍卖力度和征收了污水处理费,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1092万元,支出调整为93555万元,较上年增长27.19%。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8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19%,加上:(1)上级补助6647万元;(2)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4240万元;(3)动用上年结转结余217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23969万元。减去:专项债券对口支出28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3万元,全年可用财力93896万元,财政支出数为93555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并结余34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万元,其他支出88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09万元,加上:上级资金1108.86万元,全年总收入1417.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实现支出1378.8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及发展等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75258.76万元,因实际参保人员清算和国家补助政策调整等因素,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73613.20万元,支出调整为75648.95万元。
2017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7467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44%。其中,保费(个人缴费)收入17391.62万元,财政补贴56344.13万元,转移收入5.59万元,利息收入902.82万元,其他收入32.04万元。全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72949.32万元,占预算的94.6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5701.77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支出57247.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177.41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
(一)紧扣目标,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科学研判收入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加大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了重点部门重点行业清欠入库工作,确保了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强化税源管控。积极做好资金要素保障,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和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从根本上夯实了财源基础。积极挖掘收入增长点,加快推动了外地房地产和建设施工企业就地注册、入统、纳税。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监管作用,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力度,强化税源监测,确保了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优化支出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足额保障民生需求,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支出管控力度,出台了《大竹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大竹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考察等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资金整合,加大对农林水、节能环保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力度,全县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注发展,经济实力稳步增长
狠抓项目筹资工作。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拓宽筹资渠道。 全年共向上争取到位项目81个、资金13.61亿元;通过政府债券、城市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筹集到位资金21.95亿元;加大土地出让金催欠力度和违法建筑惩治力度,及时组织土地出让金入库,全年共收缴招、拍、挂土地出让金8.3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得到全面保障。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继续保持适度政府投资规模,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交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商贸物流园和电子商务集聚区的建设。加快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完成了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七通一平” 600亩,新增干道覆盖区 1.5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投资基金、财金互动、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引导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兑现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奖励政策,推动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全年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99 万元,拨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1889万元,为企业担保贷款 11630万元,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有效破解。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助力升级改造电子商务集聚区,成功引进了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新经济新业态逐步壮大。
(三)着力精准,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全面落实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做好扶贫资金预算。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6896万元,比上年增长12.38 %;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400万元,比上年增长 45.5%。拨付资金12425万元,完成了5522人易地搬迁建房任务。全年统筹整合资金总额达64220万元,保障了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全县20个贫困村实现如期退出。
推进扶贫基金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了扶贫基金补充机制,加快推进“四项扶贫基金”建设,全县基金规模总额已达10747万元。全年累计发放扶持救助资金2268.4万元,救助贫困人口达5006人;同时,通过产业扶贫信贷基金撬动金融资金42148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带动10634户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破解。
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实施了林萍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川东柳醪糟公司等资产股权量化项目试点,以资产股权为纽带,推动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累计争取上级支农项目资金530万元,带动了66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100万元,用于推动开展电子商务脱贫奔康工作。
(四)强化统筹,民计民生全面保障
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坚持民生优先,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原则,对各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实行全额保障,不留缺口。拨付资金11.77亿元,“9+8”民生工程得到纵深推进。全年民生总支出37.86亿元,支出占比达72.5%,惠及群众58.12万人次,保证了县城社区民生实事、实干惠民电视公开承诺践诺行动如期兑现。
三农投入不断加大。通过向省市争取、县级加大投入、涉农项目整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农业投入,大力支持农业“1243”工程。拨付资金 38188万元,支持了财政现代农业、高标准农田、美丽新村等重大支农项目建设。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运维资金6505万元,实施公益项目1116 个。拨付资金2668.1万元,完成了15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寄宿生补助、助学金、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等教育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面推进,全年实现教育支出达102578万元。社保基金“五险合一”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医药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出达153146万元。
(五)深化改革,财政活力持续增强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出台了《大竹县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有序推进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建立考试评价与专家安排挂钩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全面开展了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国库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改革工作,促进了各级各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出台了《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了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积极落实财政金融互动和普惠金融政策,兑现奖补资金454.8万元,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健全完善PPP政策制度体系,规范项目运作,收集遴选4个项目纳入了PPP基础项目库。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启动了民政、教育系统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从严规范全县政府融资举债方式和渠道,坚定执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了全口径预算管理。认真做好到期政府专项借款、政府债券等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全年争取新增债券4.77亿元,用于水利、道路、公园、文体中心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大幅降低了发展成本。争取置换债券5.05亿元,加快推进高成本银行贷款4.44亿元置换工作,消除了当期债务偿还风险,降低了债务成本。2017年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9.82亿元,每年节约利息约2500万元,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六)依法理财,财政管理规范有序
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积极打造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共接收102个成员单位162万条涉税数据。依法办理退税业务,累计退税金额达1125.9万元。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立了“三资”管理主题网站,搭建了查询、交易、监管三大平台,监管资金达9.1亿元,农村“三资”实现互联网+管理新模式。
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不断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乡镇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建立了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支付业务流程,开展了预算单位账户清理工作,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296个、基本账户54个、专用存款账户160个,地方财政专户全面规范;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评审专家抽取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监管,集中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完成采购项目324批次,金额达20398万元;积极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评审工作,严把投资控制关,全年完成送审金额179179万元,审减资金11525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得到有效管控。
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系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财政监督转型的要求,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重点开展了扶贫资金、五类民生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涉及资金4.67亿元,财政资金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
虽然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全面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可持续增长面临一定压力,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运行较为困难,平衡政府债务管理与筹资促发展的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委的总体部署,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40565万元,比上年(下同)增长8%。
2.支出预算。根据以上收入预算,加上预计上级财政税收返还收入10067万元,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223500万元,上年结余542万元,合计374674万元,减去专项上解支出18457万元,全县预计可用财力35621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356217万元,主要支出:(1)教育83245万元;(2)科学技术2222万元;(3)文化体育与传媒4424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44629万元;(5)医疗卫生57709万元;(6)农林水622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预计为818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80000万元,城市配套费等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830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8183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政府债券本息、征地拆迁、消化历年社保挂账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预计为98万元,其中:企业利润收入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为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标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预计为21553万元。其中,保费(个人缴费)收入4210万元,利息收入56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741万元,其他收入31万元,转移收入7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1612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928万元,转移支出195万元,当年结余54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444万元。
四、2018年财政工作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突出“加快发展、加速转型、追赶超越”工作取向,坚定实施县委“1256”战略布局,持续改善民计民生,助力脱贫攻坚,奋战全面小康,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建设。
(一)以提升质量为主要目标,狠抓财政增收节支。依法抓好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均衡稳定增长,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继续落实好《关于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八条意见》,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培植税源。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监管作用,不断完善财经大数据平台,实现财税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依法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加强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的清查力度,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要加快对八项支出以及与稳增长相关的重大项目的资金拨付,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以转变方式为主要手段,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着力改革和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普遍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去产能、去库存,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支持企业模式,积极支持企业进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基地,促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厕所改造,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三)以脱贫攻坚为主要抓手,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要求,落实财政民生政策,办好民生实事,保证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重大民生资金需求,确保全县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全面落实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健全扶贫基金补充机制,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确保可持续运行。进一步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量化股权盘活资产,探索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有效途径,培育农民收入新兴增长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城区新建学校的支持力度,缓解城区学校超大班现象和入学难等问题;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完善就业创业管理体制。加大对中医发展项目的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
(四)以深化改革为主要旋律,激发财政管理活力。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夯实绩效预算管理基础,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培训工作。完善以绩效目标为依据的预算决策机制,加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力度,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法定内容和公开范围全覆盖。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改革,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对新设立的专项,严格程序报批。继续加强乡镇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力度,不断扩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和金额。
(五)以风险防控为主要底线,落实债务管理要求。完善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之内,逐步实现规模可控、结构合理的债务管理目标。贯彻落实《预算法》,在省上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并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及时分配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加快项目实施,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六)以强化监管为主要职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以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跟踪检查,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执行情况贯穿于日常监督工作中,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快推进各项检查计划的实施,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三公”、扶贫、社保、工程项目等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加大财政执法力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等监督检查,抓好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和建成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划中央两税、上划中央所得税、上划省级六税。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4.上年净结余:是指截止到上年年底,地方的财政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中央各项补助,减去上解中央和当年实际支出后,形成年终滚存结余,年终滚存结余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后的余额。若是正数即为净结余,若是负数即为赤字。
5.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通俗的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0.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1.投资评审:指的是审核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决(结)算,并对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其投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12.转移支付: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3.国库集中支付: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1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农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6.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7.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18.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9.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财政经济状况分析等。这项制度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入、支出及盈余或赤字的框架,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从而全面反映各级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
20.社会综合治税。是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地税主管、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方式,及时获取纳税信息,共同加强税源管理,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
21.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部门财政业务及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财政内部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
22. 四项扶贫基金。指的是四川省委省政府针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的现实需求,作出重大制度创新,创建了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和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四项基金”,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看病就医、脱贫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特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