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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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关于印发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竹府办函〔2024〕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不断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科政〔2019〕1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支撑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建设达州行动方案〉的通知》(川科区〔2023〕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4〕16号)等精神,结合大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提升全县研发投入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大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40%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县属国有企业达1家以上;科研单位、三甲医院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6年,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8.4亿元以上;有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占比大幅提升,拥有市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以上;县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收入的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收入的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各行业领域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称号,有效提高有研发活动企业数量占比。对有升规潜力的规下科技型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快升规入统;将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纳入各类科技型企业培育库,不断提高规上企业中科技型企业的占比。推动项目、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经开区聚集。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服务载体建设,坚持“企业化、产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有效提供科技咨询、创业技能、融资对接等服务。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大竹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二)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将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报各级科技及产业项目的重要条件,对上年度未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中填报研发统计数据的规上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的普通企业申报科技和产业等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引导规上企业按照“有研发场地、有研发投入、有研发团队、有研发项目”的要求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创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研发准备金。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每年同比增长不低于10%,县国资中心要研究制定考核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国有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力争到2026年,有研发活动的县属国有企业达3家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收入的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收入的1.2%以上,拥有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达3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国资中心、大竹县税务局、县科协、大竹经开区〕

(三)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落实达州市“科技助企秘书”联系服务科技型企业工作制度。运用好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共建研发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支持。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和兑付比例,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测试分析、产品设计等创新活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和企业积极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大竹经开区〕

(四)推动科研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县域内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基础研究,积极参与市级及以上实验室及重大科技平台基础设施共建。将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作为科技资源分配、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引导加大有效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提升明显的,在科研条件、科研项目、人才计划、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研发投入提升缓慢的,原则上不给予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争全县科研单位和三甲医院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域内三甲医院〕

(五)落实好税收优惠和金融普惠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落实落细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利好政策。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的七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22号)、《中共大竹县委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竹委发〔2023〕12号)和《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竹府发〔2023〕26号)精神,市县联动对企业实行分层分类的研发后补助奖补政策,及时将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兑付给企业。大力宣传推广“天府科创贷”等科技金融产品。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新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投向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的科技型企业,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速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大竹县税务局〕

(六)精准开展研发投入统计跟踪服务。加强研发经费投入统计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数额较大的创新主体和营业收入上亿的规上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指导督促企业、科研单位和三甲医院规范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做好研发会计科目和辅助账等基础性工作,提高研发统计数据质量,实现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做到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政策“应享尽享”,客观全面反映研发投入情况。强化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实现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科研单位、三甲医院研发经费数据“应报尽报”。〔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国资中心、大竹县税务局、县域内三甲医院〕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由大竹县科技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政引导。建立健全县级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严格兑现研发投入后补助奖补等政策资金。严格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23〕3号),设立科技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带动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三)强化督促问效。将研发经费投入工作列为对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重要事项,强化对研发投入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督查推进。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有关激励措施中重点支持;对推进工作不力、影响整体目标任务完成的,将以县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进行通报。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线上 线下”“一对一”服务等方式,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惠企政策、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等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职责分工表


大竹县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职责分工表

序号

监测统计行业

牵头单位

具体行业(单位)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

备注

1

财政科技资金

投入

财政局

保障财政科技资金投入

财政局

统计局负责数据汇总并开展分析研判

2

工业

经信局

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

经信局

3

有研发活动的规下工业企业

4

服务业

商务局

交通运输、仓储

交通运输局

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县经信局

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局

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技局

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水务局

大竹生态环境局

9

卫生和社会工作、医院

卫生健康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教育局

文体旅游局

11

特、一级建筑

县住建局

有研发活动的特级、一级

建筑业

县住建局

12

属国有企业

国资中心

有研发活动的国有企业

县国资中心

13

农业

县农业农村局

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业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

有研发活动的规下业企业

14

科研机构

科技局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畜牧中心

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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