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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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解读

竹府办发〔2024〕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大竹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大竹推进现代化建设乘势而上、追赶跨越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整治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良好法律服务、优质法治环境。

一、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系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扎实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2024年度大竹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组织开展至少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聚焦解决个别地方或单位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专家论证走形式、公众参与决策不充分、部门法制审核不规范等问题,修订《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大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并落实决策责任机制。参考省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指南,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作用,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定期清理。围绕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规范行政执法、风险排查化解、社会平安稳定等重点,从严依法行政考核,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国资中心等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顺应发展要求,全面优化政府职能

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四川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改革方案》,打造个人、企业、工程项目三类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税费业务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承接落实超40类川渝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聚焦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费金减免等方面,推进惠企政策一站汇集、一窗(网)通办、“应享尽享”。发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后补机制,制定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完善落实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清欠支付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公平竞争,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废除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实施。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对民营企业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持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强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年底前基本建成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行“一目录、四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梳理整合现有涉企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组建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剖析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

聚焦解决个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力、行政复议场所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试点。落实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全面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平台载体数字化建设,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第一时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精准高效传递惠民惠企政策信息。创新推进网络问政,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加大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防风险力度。严格实施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及时将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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