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应急管理局“强队伍 严监管 优服务”助力煤矿安全发展
来源:大竹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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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煤矿“五职”矿长报备审查制度,实行考核清理淘汰,解决“草台班子”的问题。今年以来,因考核不合格调整从业人员岗位4人,矿长扣分3人。我局督促煤矿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组织开展企业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持续推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今年以来,组织矿山企业业主和驻矿安监员参加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全省驻矿安监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县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会,深入开展“硬措施”、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宣贯活动,全面提高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严格监管措施,兜牢煤矿安全底线。一是及时会商研判全县煤矿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煤矿安全“一矿一策”安全监管。对正常生产矿井、建设矿井、隐患整改矿井、长停矿井,严格落实工作专班巡查和驻矿安监员盯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督促煤矿企业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健全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形成闭环管理。今年以来煤矿共开展计划检查4矿次,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共28条,已整改落实28条,处罚款14万元。三是加强地灾山洪安全防范。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矿山企业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四查”工作机制。今年发布预警撤人指令3次,共撤出井下人员163人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单位的配合下,各煤矿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连续实现26个月煤矿安全领域“0”事故

三、加强服务指导,助力煤矿复工复产。上级先后出台多个煤矿复工复产文件。煤矿复工复产前置条件多,程序复杂,我局充分发挥企业秘书、煤矿技术专家作用,指导煤矿做好警示教育、安全培训、环境治理、应急预案、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动态管理等工作,全力推动煤矿复工复产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县2处煤矿复产(堡子煤矿、观音煤矿),共生产原煤17529吨,贡献产值9018万元。3处煤矿复工(孔家沟煤矿、华家沟煤矿、田坝煤矿),升级改造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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