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解读
竹府办函〔2024〕2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重塑大县荣光 建设美好竹乡”目标,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难点堵点,着力强基补短、试点探索,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全面落实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明确的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退休等5个“一件事”,逐个制定线上线下集成联动办理方案,着力破解流程不优、宣传不力、联动不够、质效不高等难题,实现老百姓办事“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多项事。
(二)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8个“一件事”,实行“一事一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
(三)推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深化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推进全阶段关联环节一次办。策划立项环节,重点做好区域评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量、水库工程涉水审批、跨区域高速线性工程涉河审批等4个“一件事”;建设施工环节,重点做好建设和施工许可阶段测量、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4个“一件事”;竣工验收环节,重点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建市政项目联合验收等2个“一件事”。
二、快速推进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四)推进惠企政策一站汇集。聚焦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承接落实国、省、市惠企政策,梳理县级惠企政策,拆解形成可操作的事项清单,进驻网上惠企政策专区和线下惠企政策专窗规范运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发布展示。按照“谁制定、谁解读”思路,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媒体专访等开展政策解读。动态更新事项清单,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事项清单,已到期的惠企政策应及时调整取消。
(五)推进惠企政策一窗(网)通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惠企政策部门,选派人员共同值守惠企政策专窗,推广使用全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受办查询、申报、兑现等业务,各部门(单位)不再新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协调督促,推动惠企政策一窗(网)受理、分类转办、一站兑现。原则上“即申即享”类5个工作日内,“快申快享”类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推进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建设诚实守信政府,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惠企政策资金测算,保证惠企资金及时拨付,做到“应享尽享”。县财政局加强惠企政策兑付全过程监管,指导制定兑付工作指南,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兑现效率。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信息库,按照业务规划和数据需求,汇聚行业部门企业信息,从行业类别、经营状况等方面对企业精准画像。运用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供政策匹配、自动推送。
三、纵深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七)加强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枢纽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和联合检查等功能,推动行业监管综合平台全面接入,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健全以“三清单、一计划”为基础的监管清单管理体系,实行监管事项动态管理。
(八)做好重点领域跨部门监管。抓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兴领域监管。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重点领域失信惩戒机制,优化信用修复程序。
(九)强化监管执法协同联动。优化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更多行业领域实行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和执法互认。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大刑行衔接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监管缺位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川渝万达开联合执法检查,健全联动机制,推动结果互认。
四、务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十)拓展“一单一图一表”成果。实施行政许可“一单一图一表”动态调整,梳理印发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分类落实、重点推进。整治清单之外的备案、证明、认证、年检等变相许可。对标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运行图谱、要素实施一览表,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一单”管事项、“一图”管服务、“一表”管要素。
(十一)扎实推进综窗改革。持续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在分领域综合窗口推行无差别、同标准“一窗受理”。规范综合窗口授权机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形成工作手册。建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效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优化调整现有综合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构建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次办成”。
(十二)完善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巩固一批、新建一批、带动一批”思路,对标省级地方标准,结合实际实施“一地一园一策”,构建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做深做实“政务服务 ”,推动中心镇村“政务服务 供销”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探索在中心镇开展“政务服务 农村产权”试点。着力改善实体服务大厅数字化设施设备,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多途径展示、查询、获取。
(十三)推进“行政审批并联转外”改革试点。强化协同联动,推行现场勘验、听证、专家评审、招标投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等并联转外办理,梳理并联转外事项清单,通过勘审合一、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举措,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五、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十四)拓展“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规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和办理。完成新版政务服务事项库上线运行,开展事项一致性核查,探索办事指南智能化服务,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情形化改造,逐步规范转外环节。提升多端协同服务能力,加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等公共支撑。推广使用“天府通办”和微信小程序,推动县分站建设,整合各类移动服务资源,促进应用服务与“天府通办”同源发布。全面承接落实省上高频服务“掌上办”和自助终端“就近办”。
(十五)拓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打通政务数据壁垒,推动政务数据中台建设,全面承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回流,督促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协同打造达州“零证明”城市名片,优化完善“城市大脑”“三零”城市证明服务系统,构建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专属用户空间,推动与达州市综合窗口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标准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开展“一数一源一标准”清洗和汇聚数据,完善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持续筑牢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等各类政务数据基础底座。不断深化政务数据应用,完善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汇总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建设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加强系统、数据、应用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大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保护力度。
(十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完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加强电子证照全流程规范管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达州市综合窗口业务协同应用平台,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群众常用电子证照,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逐步实现可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推动企业侧电子印章建设,构建电子印章应用服务体系,实现新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推动“政务服务码”川渝互通,承接落实40类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拓展电子身份证在住宿、交通、文旅等领域使用。
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十七)发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围绕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等企业高频需求,整合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梳理发布服务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市场准入、贷款融资、纳税、解决商业纠纷、破产等环节,集成高频服务事项,构建“一类事”套餐式服务场景。
(十八)打造企业服务专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立企业服务专区、融合拓展“万市兴”综合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动涉企服务清单事项进驻,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万市兴”综合服务站(平台),探索推进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建设产业嵌入式企业综合服务驿站,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十九)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后补机制,制定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 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七、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二十)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约束,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建设廉洁清正政府。
(二十一)持续推进电子化招标。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全覆盖。将国有企业采购纳入准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规划;项目采购(含工程建设采购)纳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交易,统一监管。
(二十二)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1 2 3”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线索查处、考核评价、工作约谈、工作函询等制度,严肃查处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八、全力配合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智能政府“总客服”
(二十三)提升热线服务质效。配合推进12345热线与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对接,完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事项。
(二十四)配合打造“总客服”品牌。坚持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构建“便民、智慧、效率、权威、万能”12345热线为抓手,完善12345热线“联动服务”“协同会商”“接诉即办”机制。配合抓实“12345 ”创新工作落地落实,重点督办“企业诉求、重复投诉、集中事件”。
九、协同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
(二十五)推动“川渝通办”提质扩面。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事需求,推动“川渝通办”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领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延伸,实现就近办、异地办。推进职称资格、技能证书和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提升企业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十六)助力万达开及南充达州政务服务推广。一是配合市级部门助力推动万达开特色通办事项、“一件事”“免证办”等集成服务落地见效,打造毗邻地区异地办事“一小时服务圈”,推进万达开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经营主体自由流动、一体化落户、要素获得、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协同,实施市场准入异地同标行动,构建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二是配合市级部门打通南充达州两地业务壁垒,优化服务方式,强化业务协同,推动形成两地统一开放、高度融合、健康发展的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体系、职能合作体系、信息互通体系。畅通两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落实《南充达州政务服务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深化两地企业准入、企业投资、公安警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助力支撑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
附件: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附件
2024年大竹县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主要目标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 | (一)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 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2.教育入学“一件事”。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3.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医保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4.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 县残联 |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5.退休“一件事”。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住房公积金大竹管理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6.着力破解流程不优、宣传不力、联动不够、质效不高等难题,实现老百姓办事“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多项事。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
(二)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 7.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竹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大竹管理部、人行达州支行等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8.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 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9.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一、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 | (二)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 10.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通信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及水电气服务企业、网络运营商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11.信用修复“一件事”。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市场监管局、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2.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 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大竹县税务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数据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3.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竹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4.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大竹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达州支行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三)推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 15.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应用。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级涉及项目审批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6.区域评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量等2个“一件事”。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级涉及项目审批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7.水库工程涉水审批、跨区域高速线性工程涉河审批、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等3个“一件事”。 | 县水务局 | 县级涉及项目审批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8.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测量“一件事”。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级涉及项目审批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19.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建市政项目联合验收等4个“一件事”。 | 县住建局 | 县级涉及项目审批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二、快速推进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 (四)推进惠企政策一站汇集 | 20.梳理县惠企政策,拆解形成可操作的事项清单,进驻网上惠企政策专区、线下惠企政策专窗规范运行,在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发布展示。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竹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国资中心等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21.按照“谁制定、谁解读”思路,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媒体专访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并动态更新事项清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五)推进惠企政策一窗(网)通办 | 22.县民营办会同惠企政策部门,选派人员共同值守惠企政策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23.加强协调督促,推动惠企政策一窗(网)受理、分类转办、一站兑现。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六)推进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 24.做好惠企政策资金测算,保证惠企资金及时拨付。规范兑付行为,提升兑现效率。 | 县财政局 | 县级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5.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信息库。 | 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大竹县税务局、县数据局 | 县级惠企政策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三、纵深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 (七)加强在线监管平台建设 | 26.充分发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枢纽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和联合检查等功能,推动行业监管综合平台全面接入,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健全以“三清单、一计划”为基础的监管清单管理体系,实行监管事项动态管理。 | / | 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12月底前 |
(八)做好重点领域跨部门监管 | 27.抓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兴领域监管。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重点领域失信惩戒机制,优化信用修复程序。 | / |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12月底前 | |
三、纵深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 (九)强化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 28.优化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更多行业领域实行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和执法互认。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统筹监管执法资源,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监管缺位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川渝、万达开联合执法检查,健全联动机制,推动结果互认。 | /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12月底前 |
四、务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 (十)拓展“一单一图一表”成果 | 29.实施行政许可“一单一图一表”动态调整机制,梳理印发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分类落实、重点推进。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委编办、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30.整治清单之外的备案、证明、认证、年检等变相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31.对标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运行图谱、要素实施一览表,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一单”管事项、“一图”管服务、“一表”管要素。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十一)扎实推进综窗改革 | 32.持续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在分领域综合窗口推行无差别、同标准“一窗受理”。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33.规范综合窗口授权机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形成工作手册。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34.建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效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35.优化调整现有综合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构建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次办成”。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四、务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 (十二)完善全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 36.按照“巩固一批、新建一批、带动一批”思路,对标省级地方标准,结合实际实施“一地一园一策”,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 县行政审批局 | / | 2024年12月底前 |
37.加快推进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 县行政审批局 | / | 2024年12月底前 | ||
38.做深做实“政务服务 ”,推动中心镇村“政务服务供销”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探索在中心镇开展“政务服务农村产权”试点。 |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供销社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39.着力改善实体服务大厅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设施设备,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多途径展示、查询、获取。 | 县行政审批局、县数据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十三)推进“行政审批并联转外”改革试点 | 40.强化协同联动,推行现场勘验、听证、专家评审、招标投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等并联转外办理,梳理并联转外事项清单,通过勘审合一、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举措,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12月底前 | |
五、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 (十四)拓展“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 41.常态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规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和办理。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42.完成新版政务服务事项库上线运行,开展事项一致性核查,探索办事指南智能化服务,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情形化改造,逐步规范转外环节。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43.提升多端协同服务能力,加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等公共支撑。 | 县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44.推广使用“天府通办”和微信小程序,推动县分站建设,整合各类移动服务资源,促进应用服务与“天府通办”同源发布。 | 县行政审批局、县数据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45.全面承接落实省上高频服务“掌上办”和自助终端“就近办”。 | 县行政审批局、县数据局 | / | 持续推进 | ||
五、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 (十五)拓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 46.加快打通政务数据壁垒,推动政务数据中台建设,全面承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回流,督促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 | 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47.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标准,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一数一源一标准”清洗和汇聚数据,完善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持续筑牢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等各类政务数据基础底座。 | 县大数据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48.不断深化政务数据应用,完善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汇总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建设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加强系统、数据、应用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大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保护力度。 | 县大数据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十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 49.完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加强电子证照全流程规范管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达州市综合窗口业务协同应用平台,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群众常用电子证照,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逐步实现可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
50.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推动企业侧电子印章建设,构建电子印章应用服务体系,实现新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数据局 | / | 持续推进 | ||
51.推动“政务服务码”川渝互通,承接落实40类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52.拓展电子身份在住宿、交通、文旅等领域使用。 |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商务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 (十七)发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 | 53.围绕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等企业高频需求,整合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梳理发布服务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市场准入、贷款融资、纳税、解决商业纠纷、破产等环节,集成高频服务事项,构建“一类事”套餐式服务场景。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竹县税务局、县商务局等 | 2024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十八)打造企业服务专区 | 54.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企业服务专区,融合拓展“万市兴”综合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动涉企服务清单事项进驻,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十九)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 | 55.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后补机制,制定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国动办、县林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七、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 (二十)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 56.起草《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管办) | / | 2024年3月底前 |
57.抓好《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落实。 |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管办) | 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县目标绩效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
(二十一)持续推进电子化招标 | 58.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全覆盖。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底前 | |
59.将国有企业采购项目纳入准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规划。 | 县国资中心 | 县财政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
60.国有企业采购(含工程建设采购)纳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规范开展。 | 县国资中心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底前 | ||
七、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 (二十二)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 61.完善线索查处、考核评价、工作约谈、工作函询等制度。 |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管办) | / | 2024年12月底前 |
62.严肃查处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 / | 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管办) | 2024年12月底前 | ||
八、全力配合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智能政府“总客服” | (二十三)提升热线服务质效 | 63.配合推进12345热线与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对接,逐步完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事项。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各部门(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二十四)配合打造“总客服”品牌 | 64.重点督办“企业诉求、重复投诉、集中事件”。 | 县纪委监委、县委营商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各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65.完善12345热线“联动服务”“协同会商”“接诉即办”等机制。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各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66.配合抓实“12345 ”创新工作落地落实。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各部门 | 2024年12月底前 | ||
九、协同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 | (二十五)推动“川渝通办”提质扩面 | 67.推动“川渝通办”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领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延伸,实现就近办、异地办。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住房公积金大竹管理部、大竹县税务局、县残联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68.推进职称资格、技能证书和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 /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九、协同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 | (二十六)助力万达开及南充达州政务服务推 | 69.推动万达开特色通办事项、“一件事”“免证办”等集成服务落地见效,打造毗邻地区异地办事“一小时服务圈”。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大竹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大竹管理部等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70.推进万达开市场一体化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 /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71.推动落实《南充达州政务服务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深化两地企业准入、企业投资、公安警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