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负责承担已划转的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做好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
(四)负责承拒的行政权力事项现场踏勘、论证和听证等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环节、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协调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依申请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七)负责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
(八)负责承担行政权力事项收费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推进行政权力 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
1.将县级有关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2.将原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拒的行政职责整体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至简审批”模式,
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将“放管服”相关职能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一是持续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攻坚。二是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效。三是深入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四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五是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六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提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9764847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9764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4847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97648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9582元,占8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777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474905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1520000元,占7.69%;住房保障支出831583元,占4.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6484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63331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859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348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95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777元,卫生健康支出474905元,占城乡社区支出152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83158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44847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083331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9582元,占8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777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474905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831583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2518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7826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政务大厅运行维护、物业服务采购、光纤网络服务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21067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20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由纪检监察负担的派出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8777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133777元,主要用于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机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269426元,主要用于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53690元,主要用于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012元,主要用于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3158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62247元,其中:
人员经费98788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08924元、津贴补贴718536元、奖金776712元、社会保险缴费474905元、绩效工资262550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877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5805元、住房公积金8315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32元。
公用经费13833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25000元、电费35000元、邮电费55000元、差旅费3200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租赁费25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15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劳务费70000元、工会经费96524元、福利费146466元、其他交通费1839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919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1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0%。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21500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2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83369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9068元,增长6.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行政审批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