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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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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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社区(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发展和完善城市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社区(村)公益事业;编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县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向新而行、向高而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质增效,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壮大镇域综合实力;

2、产城共融,协调构筑城乡格局,提升城乡融合面貌;

3、以人为本,倾力改善民计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4、精准发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引领群众增收致富;

5、固本夯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局面;

6、建设自身,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府效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1470180.9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1470180.9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249233.96元,占98.07%;上年结转220947元,占1.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1470180.9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7113元,占36.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300元,占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527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1533846元,占13.37%;城乡社区支出517022.56元,占4.51%;农林水支出3601206元,占31.4%;交通运输支出184774.4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479422元,占4.18%;其他支出2000元,占0.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70180.9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45177.9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年结转资金的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1221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7022.56元,上年结转22094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711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527元,卫生健康支出1533846元,城乡社区支出517022.56元,农林水支出3601206元,交通运输支出184774.4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22元,其他支出2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31158.4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25799.46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7113元,占36.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300元,占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527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1533846元,占13.37%;城乡社区支出280000元,占2.49%;农林水支出3601206元,占31.4%;交通运输支出184774.4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479422元,占4.18%。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经费支出,包括人大会议经费及各种办公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322262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65844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2466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政府机关运行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44764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办公经费及村级财务培训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69349元,主要用于:高明镇纪工委日常公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妇联、团工委公用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1546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旅游(01)群众文化(09): 2024年预算数为203700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776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相关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623485元,主要用于:缴纳办事处机关及事业机构人员的养老保险应由单位部分。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2024年预算数为80442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296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机构(16):2024年预算数为1231596元,主要用于:卫计办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 2024年预算数为102924元,主要用于:缴纳政府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120622元,主要用于:缴纳政府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补充医疗保险。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 2024年预算数为67551元,主要用于:缴纳政府公务员医疗保险。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11153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医疗保险。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场镇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机关服务(03): 2024年预算数为26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法律顾问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 2024年预算数为34150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病虫害控制(08): 2024年预算数为5500元,主要用于:村级防疫人员的补助。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乡村道路建设(42): 2024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建设资金。

25、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45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经费。

2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5000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村干部保险费及体检费等。

27、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2308698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生活补助、村民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 2024年预算数为8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即运维资金。

29、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 2024年预算数为151144.40元,主要用于:用于乡道公路养护。

30、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33600元,主要用于:客车签单补助、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交通劝导员补助。

3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47942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79747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95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2076元、津贴补贴648612元、奖金613166元、绩效工资11412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48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5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55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53元、住房公积金47942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94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9746元。

公用经费9502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0200元、水费3000元、电费80000元、邮电费40000元、差旅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34800元、工会经费55244元、福利费131566元、其他交通费用13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25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4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0.4%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152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39022.56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0235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929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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