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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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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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县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十二)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全县通信行业。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负责承担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承担军工建设组织协调军工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承接军工技术向民转移,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加强民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文件中相关职能职责。

(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努力实现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42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确保7.5%,力争8%,冲刺9%;工业投资增速8%,技改投资增速8%;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0户;力争新开工项目20个、竣工项目15个。

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力争2023 年新培育超 10亿企业1户、超5亿企业2户。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创新投入,新创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家。

三是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珠峰攀登”“贡嘎培优”计划,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交首次突破。

四是开展“服务企业春风行动”,全面梳理企业困难和问题,逐一落实化解问题责任单位,化解一批企业急难愁盼的急事难事。分行业分别于6月、12月召开情况汇报工作会议。

五是配合园区筑巢引凤,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省级外贸转型基地、省级“5 1”特色产业园区。

六是加快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东柳醪糟、川环科技、天宝锦湖创建“智慧工厂”“智慧车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属行政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个,代管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38486406.91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8486406.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86406.91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8486406.9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157.6元,占2.50%;卫生健康支出439269.31元,占1.14%;城乡社区支出16000000元,占41.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667622元,占53.70%;住房保障支出418358元,占1.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86406.9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493511.5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智慧城市基金预算130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86406.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0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157.6元;卫生健康支出439269.31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018891元;住房保障支出41835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86406.9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281630.85元。主要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157.6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439269.31元,占1.9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667622元,占91.91%;住房保障支出418358元,占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03346.6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781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83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69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451.3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补充医疗保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7.资源勘探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34654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资源勘探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2347元,主要用于:2021年全市制造业大会等相关项目支出。

9.资源勘探支出(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23年预算数为8,648,731.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市工业发展资金奖补等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1835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13675.91元,其中:

人员经费7713382.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8700元、津贴补贴623800元、奖金706200元、医疗保险缴费439269.31元、绩效工资354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78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8700元、离休费233300元、退休费5300元,生活补助2297100元,奖励金8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5002.6元。

公用经费120029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000元、水费7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80000元、差旅费65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195400元、福利费216800元、其他交通费19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4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一样。

2023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一样。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建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0293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1523.45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附件包括以下表项)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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