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竹县2022年大豆扩种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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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2022年大豆扩种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2022年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和大豆扩种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2〕35号),对2022年大豆扩种工作进行了部署。当前,我县大豆扩种工作面临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扩种面积大的形势,存在农村劳动力缺乏,机械化程度低,农民种植习惯改变、种植意愿低的问题。为全面完成大豆扩种任务,让更多农户自愿、多种大豆,有必要出台大豆扩种相关奖补政策。

二、奖补对象、核算方式及标准

(一)奖补对象

1.规模种植大豆达到30(含)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

2.完成辖区内全年大豆生产任务且为大豆生产做出重要贡献的乡镇、街道;

(二)奖补支持的大豆种植模式及面积(长度)核算方式

1.大豆种植模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大豆净作、大豆经济作物间作套种。

2.大豆种植面积(长度)核算方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大豆净作按100%计算面积,具体根据技术规范和实际种植密度核定;大豆经济作物间作套种原则上按50%折算面积,具体根据技术规范和实际种植密度核定。

(三)奖补标准

1.规模种植大豆达30(含)亩-100亩的种植主体,按60元/亩给予补助;规模种植大豆达100(含)亩-200亩的种植主体,按70元/亩给予补助;规模种植大豆达200(含)亩以上的种植主体,按80元/亩给予补助。

2.按照“任务完成、氛围营造、技术培训、试点示范、单产公关”等考核打分,对得分排名前8名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设立一等奖1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设立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设立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的奖励。

三、奖补兑现程序

(一)实施主体奖补程序

按照“实施主体申报、乡镇(街道)验收、县级抽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示”的程序,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实现奖补资金兑付。

1.实施主体申报

实施主体于 9月 10 日前向乡镇(街道)申报大豆种植面积,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或拣种证明,大豆种植台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实施主体的申报资料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验收

乡镇(街道)于9月20 前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工作人员对申报主体的申报地点、面积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报告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部门抽查

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底前会同县财政局组成核查小组,对乡镇(街道)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抽查,抽查户数不得低于申报总户数的40%。按照抽查实际面积与乡镇验收面积的比例确定申报主体实际种植面积和奖补额度。

4.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将经县级抽查测算的实施主体实际种植面积和奖补资金额度数据返回乡镇,进行为期7天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示。

5.种植面积和奖补资金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的实施主体实际种植大豆面积和奖补资金额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奖补资金额度在2022年12月底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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