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白塔街道
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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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达市编委发〔2020〕99号)和《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竹委办〔2020〕8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大竹县委白塔街道工作委员会、大竹县人民政府白塔街道办事处(简称大竹县白塔街道党工委、大竹县白塔街道办事处)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大竹县白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授权,代表县委和县政府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街道治理、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社会参与、村(社区)自治等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委和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领导街道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健全街道党工委对街道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街道治理的作用,涉及街道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必须经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不断强化街道党工委属地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对

辖区各类组织的政治领导、工作引领和能力带动。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拥军优属、村(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四)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七)指导村(社区)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促进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八)切实赋权强能。县级职能部门在直接涉及街道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须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涉及街道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由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县级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工作考核、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免,须书面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街道党工委意见作为相关工作进入下一个环节的前置必要条件,纳入巡察、督查、审计等重要内容。对照省上统一制定的

赋权清单,及时认领并承接下放街道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属地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街道政务公开,确保街道的事情街道办。

(九)其他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大、政协、统战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着力强化街道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的职能,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的考核指标,将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建设、服务辖区企业、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等领域集中,逐步剥离不适合街道承担的专业管理职能,交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产业园区承担,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针对辖区内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的不同特点,统筹做好乡村振兴、转型发展、城市有机更新、稳定居民收入等工作,确保街道的职能职责与辖区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十二)职责准入。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街道,确需下放或委托的,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物随事转的原则,同步下放人财物,坚决杜绝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街道承担,切实减轻街道负担。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群团组织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关后勤管理、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工作;负责目标考核、人事管理、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精神,研究拟定本辖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组织学法、懂法、用法;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执法

部门(机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街道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本级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编制目标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对辖区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秸秆烟尘及其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负责发展乡村产业,建设“一乡一业”特色产业街道、加强街道产业发展基层设施配套;负责打造宜居街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成区外的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对辖区内老旧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负责劳务开发、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扶贫开发、低保和社会救助、救济;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民政、广播文化、规划建设、新村建设、房产备案、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涉及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权。

(六)财政所

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进行街道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街道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街道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向上级综治组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决策和督办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落实实有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等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辖区内的信访维稳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工商企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地质灾害、建筑、道路交通、食品和宴席、消防、汛涝、公共防疫等重点领域安全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

三、办公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531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6688831

六、负责人姓名:高旭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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