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大竹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竹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8—6236777。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真抓、真管、真用心、真用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照《达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分解下达《大竹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确公开重点、落实公开责任单位,强化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订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编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公开促规范,以标准补短板,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019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52条。从公开渠道看,县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159条,各地各部门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93条。从公开内容看,公开概况信息276条,占0.9%;计划总结信息174条,占0.58%;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占0.04%;动态信息15289条,占50.7%;人事信息148条,占0.5%;财政信息1270条,占4.2%;监督执法信息207条,占0.68%;其他信息12788条,占42.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9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领域。县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7件,各地各部门受理申请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分步审核,统一公开”和“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制度,通过层层审核,确保了信息安全。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严格法制审查、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二是严格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以大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全面推进“五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三是严格更新时限。注重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网上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规范。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制定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和相关工作规程,常态化优化调整网站页面、栏目,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开设21个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及13个专题专栏,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加强政府网站普查的常态化管理,采用技术手段和人工监测定期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做到网站安全预警性管理和日常性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失密泄密等网站安全事故发生,网站数据均每天异地备份,有效保证政府网站运行畅通。2019年无一起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摸清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设数量和运行情况,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开设多个的进行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目前,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正常的有35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2019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期。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聘请社会监督评议员,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实现群众监督“直通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扣减分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5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0 | 0 | 3566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2 | 0 | 7889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74 | 0 | 5149 | ||
行政强制 | 182 | 0 | 18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6 | 26636.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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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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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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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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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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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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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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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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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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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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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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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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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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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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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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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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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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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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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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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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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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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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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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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3 | 2 | 0 | 6 | 1 | 2 | 0 | 2 | 5 | 4 | 1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0年,大竹县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从以下方面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做好解读工作,方便群众了解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效结合,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以服务公众为目的,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