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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朱海军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成高标准农田持续加大管护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5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99号)精神及国家、省有关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我县制定了《大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人员,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同时,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落实管护资金。针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缺乏管护资金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与土壤肥料站商议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结余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管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护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大竹发展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周攀,联系电话:1996017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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