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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次数: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杨勇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惠民政策及奖补保障的建议》(第14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中肯到位

目前部分农业惠农奖补资金得不到保障,2023年的撂荒地治理、油菜种植、土地轮作休耕等奖补资金拨付率不足5%。

二、惠农补贴工作近几年开展情况

2020年—2022年多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实行闭环管理,足额拨付,不存在“雁过拔毛”、截留资金的问题。

2023年严格按照要求发放的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39.2元/亩,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兑付235845户,兑付资金102663173.76元。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896万元,2022年结余532909.97元。补贴作物为玉米,补贴标准为48.4元/亩。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兑付92019户,兑付资金8932319.22元;通过对公账户由财政直拨60户,补贴资金556919.44元,共成功兑付9489238.66元。

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60元/亩,共发放补贴资金17940803.4元

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数乡镇申报945户,共补贴资金860.13万元。

三、县级财政运转困难

近年来,我们县与全国其他地方县级财政一样面临着运转困难的挑战,保证工资的支付成为县级财政的中心任务之一。由于财政资金困难,目前大多数项目资金得不到拨付,全县大部分单位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都未按时足额缴纳。

四、加强与县级财政对接,提高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率

加强与县级财政对接,积极争取把惠农补贴资金拨付纳入县级“三保”等必要支出需求的范畴,着力提高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农技中心  刘志东  

联系电话:6246123  手机:1398282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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