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细化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推进绩效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我县制定出台了《大竹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和《达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达市府发〔2023〕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拟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程序制定。
三、主要内容
县级《管理办法》着力从开源节流、资金统筹、预算约束等方面整合细化,共八章四十九条。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预算管理的范围、原则以及县级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
二是政府预算部分。明确了政府预算草案收入和支出的编制要求、审议程序,以及对预算执行进行了规范。
三是部门预算部分。明确了各部门预算编制内容、要求,规范了预算执行,强化了资金管理。
四是专项资金预算部分。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设立条件、内容、程序、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
五是预算绩效管理部分。规定了预算绩效的目标编制、监控、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
六是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部分。对决算草案和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程序进行了规范;
七是预算监督部分。规定了人大监督、审计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预算监督相关内容;
八是附则部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大《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力度。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着力抓好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确保《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县级财政预算管理质效提升。
二是及时修订和清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谁制度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修订和清理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