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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自然资源领域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全国扫黑办督导四川反馈问题整改和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县自然资源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21年度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正在开展的机关干部“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相结合,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整治意义和深刻政治内涵的同时,主动参与、积极融入到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制。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全面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研究出台了《大竹县自然资源局推进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有关运行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或文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讨会、专题部署会,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全面摸排线索,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日常动态巡查监管,拓展线索举报接收渠道,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乱点乱象问题及动态巡查情况,确保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行为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已开展动态巡查177次,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力营造了县自然资源行业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为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筑牢责任防护墙。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努力提高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等“三书一函”制发规范性和整改反馈率;二是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入整治自然资源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规范、长效的综合监管自然资源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漏洞。

确立长效机制,促进纵深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加强与市局扫黑办、县扫黑办、县公安、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单位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互通、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深入研究“沙霸”“矿霸”违法新动向,准确研判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全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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