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消毒餐具”卫生监管的建议》(第04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卫生部门履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2021年3月4日,卫生部门联合县检察院一同对县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企业的环境卫生、消毒工艺、从业人员卫生、洗涤剂的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包装和存放、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洗消成品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要求进行抽检,同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对其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提出了要求,要求企业保持好环境卫生,使用洗涤剂要规范,清洗消毒后的餐具要做好保洁和消毒,消毒合格的餐具才能销售,包装上要显著标注消毒时间、使用期限、消毒企业的信息。并同时,对其作业场所及设备,消毒灭菌工艺流程,用水、所用洗涤剂、消毒剂管理,自检工作,产品包装等诸方面卫生管理工作做出了要求。县疾控中心对现场抽检的40份样品进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021年4月25日我局对上述两家服务机构进行了“回头看”。
(二)市场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2021年4月至6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618家使用一次性消毒、自主餐具消毒餐饮企业和门店进行了摸排,特别要求使用自主消毒餐具的餐饮门店严格按照餐具消毒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管理,确保餐具上无食物残渣、无污垢油渍、无异味,为消费者提供舒心的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工作需要,对一次性消毒餐具和自主消毒餐具进行了4批次抽样检验,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送检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标准的要求,杜绝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消毒餐(饮)具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和消毒餐(饮)具企业的人员培训。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力保竹城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最后,感谢你对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大竹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杨佳平
联系电话:0818-6239606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5月20日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