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公示表(达州第8批)
序号 | 信访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SD19ZD0926DZ12 | 大竹县 | 反映大竹县牌坊乡四季花城对面有一家砂场,离住户较近,噪声、粉尘大,污水直排,一遇检查就停产,检查结束就生产 | 否 | 属实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19年9月27日接到该信访件交办后,大竹县人民政府立即责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牌坊乡人民政府、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对大竹县祥杰砂石场开展调查。经查,大竹县祥杰砂石场位于牌坊乡石马村一组201国道旁(太平桥),砂石场公路对面及左面均有居民楼,且有居民常住。该砂石场原料及砂石成品堆放未完全覆盖;生产设备未有效封闭,仅采取布帘遮挡;场区无喷淋除尘设备;进出场口未设置洗消池。举报人反映的:“离住户较近,噪声、粉尘大,污水直排,一遇检查就停产,检查结束就生产”问题客观存在。 |
责任领导:大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继承 责任单位:大竹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大竹县牌坊乡人民政府、大竹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大竹县自然资源局邓良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陈金果、大竹县牌坊乡人民政府尹欢、大竹县水务局李轩。 整改措施: 一、责令企业停产整顿(2019年9月27日),对原材料进行覆盖,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封闭,在场区设置除尘设备,严格落实生产降噪、防尘措施。在完善相关证照手续及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2019年9月27日-2019年11月30日) 二、责令大竹县祥杰砂石场建立清洗池,对出场车辆进行有效清洗,并将洗车污水纳入水循环利用系统;(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责成牌坊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动态监管,防止企业在未整改完成前非法生产。(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未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不予追责问责 | 邓良春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陈金果 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局长、尹欢 大竹县牌坊乡人民政府乡长、李轩 大竹县水务局局长。 |